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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祭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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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些钱他要赚,是因为那些货色是从印尼人越南人菲律宾人的领海甚至公海上捞钱,顾鲲没有心理障碍。

他本质上还是很爱国的,也知道华夏未来的国力会越来越强,绝对不要得罪,不要做出为了钱而伤害民族情感的事情。所以他从来不碰华夏领海里的利益。

“南洋一号”位于米沙群岛以东、伊沙群岛以南海域,如今还是华夏和菲佣略有争议的区域,但后世随着华夏越来越强大,在顾鲲重生前,菲佣早就被秒得渣都不剩,放弃了一切非法尝试。

那条“南洋一号”,按照前世的历史,本来就该是在21世纪时,被华夏方面完璧归赵地弄了起来,也没在国际市场上弄出什么拍卖的风声——主要是因为华夏是负责任的大国,早已不指望文物创汇,捞起来的东西也不会卖,都是交给本国博物馆收藏展出,所以“值多少钱”这个问题也就没意义了。

如今,应该是顾鲲把米切尔.哈彻积累的不少历史风声资源提前吃干抹净了,略微导致了一些蝴蝶效应,让哈彻重返东南亚时没了更好的目标,才开始铤而走险。

于情于理于利,顾鲲都要阻止他。

何岚看他这么仗义,也省了不少口舌,便直截了当地建议:“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接受国内的授权。当然,我们一贯的相关条例、规章的严肃性还是要坚持的。我们华夏不存在‘分成制’的文物打捞合作模式,法律上就没有这块规定。

如果你愿意接受我们的公益性海事学术合作,那我可以立刻找请托我的那个有关部门,给你一张批文——不过我们的底限是,船上的古代阿拉伯人的随身物品、船上的一般等价物或者说流通性财物,可以归你。其他凡是可以看出古代华夏文化圈特征的东西,国家都要严格管理,不能拿去卖。”

顾鲲对规章条文不是很了解,所以何岚又给他细致解读了一下。

大致就是说,古代阿拉伯船上,如果有金银货币这些,顾鲲可以全部拿走,可以网开一面不算文物。说不定那些古阿拉伯人还会有随身的、中东地区文化风格的珠宝,这些也不算华夏文物。

唐朝的时候,来大唐做生意的黑衣大食商人、波斯胡商,为了万里迢迢货币的运输便利性,经常会选择用粟特金币或者其他萨珊人的金币做交易,因此船上的金银倒也不一定都是锭子。

不过这些对顾鲲都不重要,他本来就不是奔着钱去的,能搞定米切尔.哈彻这个搅s棍,哪怕没有经济上的收益,对与顾鲲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更何况,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能拿到华夏方面合法授权的机会,运作得好的话,也能用来被资本市场过度解读,起到的舆论作用会远远大于直接金钱的作用——

想想看,布列塔尼人只是得到了菲佣的伪审批伪授权,这种伪授权在国际上本来就没有含金量。而且菲佣在苏拉威西海、苏禄海等区域的合法授权也发了不少了,不稀缺。

而华夏可是一贯以不对外发授权著称的(主要是规定只能打工,不能拿分成制,所以也没外国人接受这样的条件。双方相互作用导致这种审批没有先例)

今天,顾鲲要是得到了正式授权,那他就是第一个得到此类授权的外国人,而且多多少少象征性分到了一些金银之类的非文物性财物。

这事儿解读得好,完全可以操作成“华夏有关部门对兰方的支持”,进一步解读为对港币危机期间、前来仗义助拳的“华夏人民的老朋友”的支持。

事实上,跟索罗斯的一战打到这个节骨眼,双方都扒皮扒干净了,谁也别笑谁,说对方不讲究资本价值、不评估股市和汇率的客观实际价值。

索罗斯压根儿就不是价值投资者,他只是恐慌投资者。既然是打情绪战,一切可以摧垮对方情绪的招数,就都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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