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文豪_分节阅读_332(2/3)
穆琼确定姚太太的态度之后,便道:“你们可以留下。你和你的两个女儿都要做事,我同样给你一个月六元,包吃住。”
姚太太的两个女儿不小了,一样可以做事,但穆琼没有多给工资。
毕竟姚太太的两个女儿还小,能做的活儿不多,而且姚太太还有个会让她分心的小儿子。
最后,契约是这样签的。
洪婶每天一大早过来,晚上再回家去,包三餐,一个月六元,至于姚太太,她和两个女儿一起给孤儿院做事,一家人都包吃住,另给一个月六元的薪水。
这个薪水看着不高,但其实也不算低了,市面上雇个女人当厨娘佣人,两三元就够。
当然了,那个价钱的厨娘,往往是吴妈这样的。
这会儿,吴妈就有点不乐意:“穆先生,她们的薪水,怎么比我高?”
“吴妈,她们两个都识字,还要教那些孩子手艺,跟你是不一样的。”穆琼道。
听说洪婶和姚太太都识字,吴妈顿时一句怨言都没有了。
倒是洪婶有点不好意思:“我其实不识几个大字……”
“好歹也是识字的,至于现在认识的字少,以后慢慢学就好了。”穆琼道。
这边的事情已经办妥,陈老板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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