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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墓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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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勒斯挑了挑眉头,心中半信半疑。

所谓冒险小队,就是一些有点骑士天赋,喜欢刺激和金磅的人组成,主要在野外活动的超凡队伍。

一般为了维持国家稳定,冒险者小队的上限为十人,而且还要到骑士协会和佣兵协会注册,交上一笔不菲的保证金和详细的个人资料,审查非常严格。

但虽然受佣兵协会这个全职管理在野骑士登记和审查,可冒险者和佣兵还是有区别的。

佣兵更像护卫和打手,他们一般干得都是保护商队和参加一些争斗的工作,属于雇佣性质。

用自身的骑士实力来换取金钱,或是享受生活,或是用来买大量肉类供给修行。

而冒险小队不一样,他们本就一群不喜欢拘束和给有钱人干活的人,基本不接受雇佣性质的工作。

他们的盈利方式,就是探险寻宝,俗称盗墓。

名字不好听,但这可是一个很有钱途的活计。

这片大陆自千年前盖亚帝国分崩离析开始,就没有统一过。

在战乱频发的几百年中,一个又一个小国出现,一家又一家贵族崛起,然而他们其中的大多数,最终还是淹没在了战争和利益倾轧之中。

而贵族势力们有个和松鼠类似的习惯,那就是藏东西。

有个传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但在大陆上的绝大部分国家都很流行。

那就是当某一家贵族的祖先死了之后,他的后代们会将一部分财富放入先祖的陵寝,一代又一代积攒下来。

有的大贵族甚至不只在先祖的墓地中藏财宝,甚至还专门在深山老林中挖掘不止一个宝库,将自己家族的财富分散储存,防止被人一锅端了。

这么做的原因,不只是为了在家族变故后给子孙们东山再起的机会,同时也是落败后的保命方式。

比如布兰提斯那位领主的家族余孽之所以能在二十年后搞事情,就是因为当初的胜利者——议会,贪图侯爵家族的百年积累,才给了他活命的机会。

这是成功的案例,相反的,自然也有失败的案例。

那就是知道家族宝库和先祖陵寝的子嗣全部死光,几代人积累下的财富彻底无人知晓。

像这样失败的例子,在大陆上比比皆是。

几百年的战乱和国家吞并,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不为人知的财宝于地底之下,任凭时光流逝,依然静静的躺在那里。

而冒险者,就是专门寻找这些财宝来盈利的人。

诺亚这边因为本身处于大陆边缘,在它立国之前一直没有什么像样的势力,所以冒险者的活动很少。

但在连番易主的大陆中部地区和原歌明兰疆域,也就是现在的阿瑞斯殖民区,冒险者的身影极其活跃。

虽然绝大多数人几乎没有收获,只能兼职一下珍兽猎人或者倒卖一些深山中的奇花异草,但还是有不少新生骑士趋之若鹜。

毕竟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能根据历史资料、传言和当地的传说,找到哪怕一座小型贵族宝库,都够他们吃一辈子的了。

高投入、高回报,也是冒险者这个名词的一部分含义。

而勒斯怀疑的原因就是这点。

肯的口音不像是诺亚人,他们这帮人千里迢迢来诺亚,又跑到盐碱沼泽这个地方,竟然只是为了抓什么白角犀牛?

这个东西他听过,虽然确实是盐碱沼泽的特产,一种大概只有中型犬大小的袖珍犀牛,通体白色,尤其是那根角,宛如白玉。

是很好的工艺品和有钱人家的宠物。

但它并不是多么珍贵,这种小型犀牛既然能在盐碱沼泽的恶劣环境下生存,繁育率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虽然因为部落人初期的过度捕杀,数量锐减。

不过市场饱和以后,售价也降了下来。

在布兰提斯一只活着的白角犀牛不过三十个金磅左右,而且还是最终售价。

而眼前这几个冒险者,费尽力气和时间,专门前往盐碱沼泽深处寻找这东西,有些得不偿失了。

“不说实话是吗?”勒斯淡淡问道。

“这就是我们来的目的啊,阁下想听什么实话?”肯一脸委屈的说道。

勒斯没心情跟他墨迹,直接朝达利吩咐道:

“一人砍一只手。”

想祸水东引坑他们,自己又不是什么善男信女,这几个人勒斯没准备轻易放过。

“唉!别这样!有话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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