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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岛上来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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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观察又使我有了信心,我打算第二天一早趁早潮上路。我在独木舟上睡了一夜,身上盖的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水手值班时穿的大衣。第二天早上起身后,我就出发了。我先将船向海中开了一点,然后向正北方向开去。不一会儿,一股向东流的急流就帮上了我的忙,将我的舢板向东北推进。不过,这股急流还没有小岛南面的那股强劲,我还不至于像当初那样,控制不住舢板。我把木桨当做舵来使,用力把握住方向,船速很快,一直朝那条破船驶去。用不了两个钟头,我就来到了破船边。

我所看到的是一幅凄凉的景象。那条船,从建造形式看是只西班牙船,由于撞得很猛,被紧紧地夹在两块岩石之间,船尾和船舱都被海水打碎了,而它的前舱,已撞到岩石中,由于撞得很猛,它的主桅和前杆都倒在了甲板上,折断了。但它的斜樯还算完整,船头看起来也还结实。当我走进船时,突然看到一条狗,它看到我过来,便尖叫起来。看到我在叫它,便跳到海里游了过来,我便把它抱到了舢板里。发现它几乎要饥渴而死。我给了它一块大麦饼,它立即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就像一只在雪地里两个星期没吃东西的饿狼。接着我又给这可怜的小东西倒了点水,它又呼噜呼噜地喝了起来,看那样子,如果我让它喝个够的话,它非要撑破肚皮不可。

随后,我爬上了这只破船。一登上甲板,就看到前舱厨房地上倒着两个淹死的人,他们互相紧紧地抱在一起。看来,船在狂风暴雨中触礁的时候,海面上正是波涛汹涌,不断掀起的巨浪不仅把甲板上的人打得不知所措,不能自持,而且迅速地淹没了甲板,淹死了被浪头打倒的人。所以,船上除了那条狗,没有任何幸存的生命;而且,所有的货物都被海水浸泡坏了,只剩下放在舱底的几大桶酒,可能没有损坏。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葡萄酒还是白兰地。因为已经退潮了,所以这些酒桶都因为浮力而露在了外面;但是由于桶太大,所以没有办法移动。这时,我又看见了几只大箱子,看样子这些箱子是某个船员的所有物,我随便搬了两只,将它们运到我的舢板上,至于里面到底装了什么,我也没有时间去检查。

假设触礁的地方是在船尾,船因此被固定不动,而船的前部也被风浪打坏,我倒是不虚此行;因为,根据之前我搬走的那两只大箱子里所找到的东西来看,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断定这艘船上藏有很多的财富;同时,根据我的经验来推断这艘船所走的航线,不难看出它是从南美巴西附近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是里约拉巴拉他出航的,目的地是墨西哥海湾的哈瓦那,然后再从那里航行到西班牙去。不用怀疑,船上一定带着许多财物,只是这些财物目前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已经变成了无用之物。至于船上的其他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我完全猜不出来。

除了之前找到的那两只箱子,我还顺便找到了一小桶酒,大概有二十加仑。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酒桶搬到舢板上。船舱里还有几支短枪和一只盛火药的大角筒,里面大约有四磅火药。短枪对我来说已毫无用处。因此我就把它们留在船上,只取了一个盛火药的角筒。另外我还拿了一把火炉铲和一把火钳,这两样是我现在十分需要的东西。我还拿了两把小铜壶,一只煮巧克力的铜锅以及一把烤东西能用到的铁钯。我把这些货物全部装进了我的舢板,再带上刚刚捡到的那只狗,就准备起航回家了。这个时候正值涨潮,潮水开始往岛的方向流。天黑后还不到一小时,我就回到了岸边,这个时候人已经劳累得疲倦不堪了。

夜里我就睡在自己的舢板上;到了第二天早晨,我开始慢慢盘算,把那些从船上弄来的东西都存放在我新近找到的那个洞里,不需要把它们运回我的城堡里。稍微吃了点东西之后,我就把那些运来的东西通通都搬上岸,然后开始一一检查。我发现那桶酒虽说也是甘蔗酒的一种,却不是我们在巴西经常喝的那种,反正味道一点都不好;但打开那两个箱子一看,却发现里面有几样东西对我真是大有用处。比如,在其中一个箱子里,我发现了一只做工非常精巧别致的酒箱,里面装着几瓶上好的露酒,更为可喜的是每个瓶子都是满满的,大概有三品脱吧,这些酒瓶的瓶盖都是银制的。我还发现了两罐质量上等的蜜饯,由于罐口的密封程度很好,所以也没有被海水侵蚀;但是另外还有两罐就已经被海水给浸坏了。除了吃的以外,我还找到了几件质地非常好的衬衫(这是我目前很需要的东西)以及十几条亚麻材质的白手帕和一些颜色鲜艳的餐巾。在我这里手帕也是很受欢迎的东西,天气炎热的时候用它们擦擦汗是非常舒服的一件事。除此之外,我又在这只箱子里看到了一只钱箱,里面装有三大袋的西班牙银币,差不多有一千一百多块。其中一只口袋里,还藏有一个纸包,里面装着六块西班牙金币以及一些小块金条。根据我的估计,这些金子全部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磅左右吧。

在另一只箱子里,我找到了一些衣服,但都没有什么用处。从里面的东西来看,这只箱子肯定是属于炮手的。里面虽然没有普通火药,但有两磅左右的细沙火药,分装在三只烧瓶里,我猜测,这大概是随时用来装鸟枪用的。总而言之,我这次出海得到的对我有用的东西很少。至于金钱,我根本无法使用,它们对于我来说,就像我脚下的泥土一般,我宁愿用所有的钱币去换三四双英国鞋或袜子,这些东西是我迫切需要的,我已经好多年没有穿在脚上了。事实上,我现在也得到了两双鞋,这是我从船上两个被淹死的人的脚上脱下来的。我在一只箱子里也找到了两双鞋,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但却不像我们英国鞋那样,既不舒服又不耐用,只是一种便鞋。我在这位船员的箱子里也发现了五十多枚银币,但却没有金币,我想这只箱子一定属于一位较贫穷的船员,不像那只箱子的主人,像是位高级船员。

不管这些钱有用没用,我还是把它们都带回了城堡,依旧放在帐蓬后面的山洞里,和过去从自己船上弄来的钱币一样,把它们收藏妥当。只可惜我无法进入这艘破船的其余部位,否则的话,我敢肯定,一定能用我的舢板装回好几船的钱币呢。如果有朝一日我能逃回到英国,这些钱币留在岛上也是安全的,等事后有机会时,再回来运走也无妨。

我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岸上,全部收藏妥当之后,又重新回到我的舢板上,让它沿着海岸划回了它的旧港,把舢板拴好之后,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了我的老住处。到了那里,看到眼前的一切都平安无事。于是我便开始放心地休息了,照着以前的老样子继续过日子,时不时地照料一下我的家事。在一个短暂的时期中,我的日子过得非常悠闲且自在,只是比以前稍微警惕了一些,时不时地注意一下外面的动静,而且也不愿意经常出门。即使有的时候大着胆子外出,也尽量只在岛的东面活动,因为我相信那里是野人从来没有涉足的地带,所以,到那边去的时候用不着神经质一样地处处小心,不过,我还是带着很多的武器以及军火,就像我去别的地方那样。

在这种情况下我又过了将近两年。在这两年中,我头脑里随时都充塞着各种各样的计划,想方设法地要逃离孤岛,尽管我自己也清楚,我那该死的头脑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折磨我的肉体。有时候,我还想上那条破船去察看一番,尽管我也知道,船上已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我再次冒险出海了。有时候,我又想乘着小船到处走走。我相信,如果现在我有以前从萨利逃出来时用的那条舢板,我早就冒险出海了;至于究竟想去什么地方,我也许不可能顾得上了。

普通人往往都会有一种通病,那就是不知足,老是不满足于上帝和大自然对他们的安排。对于这种人来说,我的种种遭遇其实就是一种警告;因为,当初我完全不考虑自己的家庭背景,也不考虑父亲分析得非常透彻的忠告,我认为,违抗这忠告真可谓是我犯下的原罪,再加上后来接二连三犯下的同样错误,便铸成了我今日的不幸处境;因为上帝当初把我送去巴西,让我成为了事业颇为兴旺的种植园主之后,如果能格外施恩,让我不再三心二意,那么我就能满足于循序稳定的发展,而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是说,如果不在岛上花费这么多年的话),我现在可能已经是巴西举足轻重的种植园主之一了;实际上,根据我在巴西那短暂时间内所取得的进展以及不断增大的收获,我相信,只要我一直留在那里,现在我的身价很可能已经达到十万莫艾多了;而我却丢下了一个颇具实力又日益兴旺发达的很不错的种植园,丢下了一个稳当且可以发家致富的前程,异想天开地到船上去当押运员,跑到几内亚装运黑奴,这又算什么事呢?实际上,只要我能耐心地积累财富,时间一长,不就可以在自个家门口从黑奴贩子那儿买上几个吗?虽说从黑奴贩子手里购买,价钱要贵得多,但也不值得为了这点差价去冒那么大的风险。

这就是一般头脑发热的年轻人的命运。要意识到这么做有多蠢,需要多年的磨砺,并为此付出昂贵的代价;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但是这种错误在我的性格中已根深蒂固,所以,直到现在我仍对现状不满,不断盘算着怎样逃出这个地方。为了使我后面讲述的故事让读者更有兴趣,我觉得有必要先讲述一下我那愚蠢的逃跑计划的初步构思,以及后来是怎样实施的,又是在什么基础上实行的。

当我从破船上回来后,我应该隐退到我的城堡了,我的舢板像以往那样被放置好之后沉在水底下,我的生活恢复到从前的样子。事实上,我比以前有了更多的财富,但并不比以前富裕。因为,这些钱对我毫无用处,就像在西班牙人到达秘鲁之前,当地的印第安人根本不必用钱币一样。

这是我沦落到这座孤岛的第二十四个年头,现在正处于雨季的三月份。且说一天晚上,我躺在我的吊床里,难以入眠。尽管我的身体很好,没有疼痛,没有疾病,也没有肌体上的不适,甚至精神上也很平静,可是,我怎么也合不上眼,怎么也睡不着,整整一夜,一分钟也没睡着,脑子里一直在胡思乱想。

在这个不眠之夜里,我的思潮起伏,浮想联翩,许多往事和各种想法在我的脑海中不停地闪现出来,实在让我无奈,当然也没有必要将它们一一叙述出来。我大致回顾了自己一生的经历,从年轻时想到流落这个荒岛时的情景,想到在岛上度过的这些岁月。我想到了最初那些年的愉快生活,也想到了发现沙滩上的野人足迹后的那种忧虑不安、担惊受怕的日子。我当然也明白,野人们光顾此岛的事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他们多年来时常上岛,而且从未间断过,甚至成百上千次地来过。可是俗话说得好:眼不见,心不烦。我以前不知道他们光顾此岛之事,自然不会提心吊胆。尽管那时一样有危险,但因为不知道,所以照样过得无忧无虑,美满如意。我觉得,不知道危险的存在,就像没有危险一样,可以生活得自由自在,安宁泰然。由此,我悟出不少有益的道理。上帝在统治人类的时候,会将人类的认识以及知识局限在一个狭隘的范围内,这实际上是一件无上的好事。人类有时虽然会在千千万万的危险当中生活——如果让他发觉了这些危险,那么他一定会每天心烦意乱,精神颓唐——但是上帝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他让人们看不清事情的真相,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四周有着种种危险,从而能够宁静泰然地继续过日子。

这样的想法在我脑海里盘旋了一阵子之后,我就开始慎重认真地想到,这些年以来,就在我生活的这个岛上,我每时每刻都被危机包围着。这些危险都是实实在在的,可是,我过去却经常坦然自若地在岛上走来走去。实际上,可能只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山,一棵普通的大树,或者正好是夜幕降临,我才免遭杀害,而且,是免遭一种最残忍的方式的杀害:那就是落入吃人土著手里。如果落到他们手里,他们就会把我马上抓起来,就像我抓只山羊或海龟一样。同时,从他们的观念来看,把我杀死之后吃掉,根本不算什么犯罪行为,就像对我们来说,把一只鸽子或者是鹬鸟杀了吃掉也不是什么犯罪行为一样。我衷心地感激我伟大的救世主,如果我不承认这种感激之情,那我就不是一个诚实的人。所以我必须恭敬地承认,我之所以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免于一死,完全都是由于救世主对我的保佑,如果没有他的保佑,我可能早就落入野人的手中而惨遭毒手了。

这样想想之后,我又把那些可怜的畜生——我的意思是说,那些野人——列入了我的思考范围,考虑了许多关于他们的天性的问题;我很纳闷,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生物存在呢?万物的英明主宰又怎么能够容忍这些家伙,怎么能够听任他所创造的人做出如此惨无人道——不,他们的做法简直比一般的畜生还不如——竟听任他们吃掉自己同类的肉!但是这个问题在那个时候是得不出结果的,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我个人的猜测而已;可我转过头来又想到了很多与野人有关的问题:这些可怜鬼住在世界上的什么地方呢?从他们的部落到我这个岛上距离有多远?他们为什么要时不时地冒险出海,到离家这么远的孤岛上来?他们乘的舢板是什么样的?既然他们可以来我这里,是不是也意味着我只要动一动脑筋、想一想办法,也能到他们的地盘去?

我懒得费心思考我去了那边该干什么;一旦落入野人的手里,我的命运如何;或者如果他们向我进攻,我该如何逃脱。我也没有特别认真地考虑过我怎样做才有可能不受攻击地回到岸上,因为一旦受到攻击,我一点获救的指望都没有,即使我不会被他们捉住,我该从哪儿弄到吃的,又该朝何处去等,我都没有考虑。总之,这些顾虑一点不碍事,我仍旧设想着坐舢板去那边的大陆。我把我现在的处境看做是世界上最悲惨的处境,除了死亡以外,任何遭遇都比它强。如果我到达大陆那边,我也许能够遇救。或者我也可以沿着海岸走,像我以前沿非洲海岸走那样,一直走到有人居住的地方,也许能够得到救援。并且,说不定我能遇到某个基督徒船只,把我收留下来。就是落到最坏的地步,最多也不过一死了之,而且死后这些不幸也就全部了结了。请读者注意,所有这些想法都是我那烦乱不安的心情和焦虑的性情所造成的。一个接一个的打击已使我十分绝望,加之,我上次到那条破船上去又再次失望,没有得到迫切想得到的东西。就是说,我原指望在那条船上能找到一个幸存者,能跟他说说话,并从他那里了解一下,我现在究竟沦落在什么地区,看有没有办法从这里逃出去。总之,我完全被这些因素折磨得心烦意乱。我本想心平气和,一切顺从造物主的意志,一切等待上帝的安排,可现在,我的心境好像根本无法平静。现在,我似乎已无力将我的思想转到别的方面去,只一心想着航行到对面大陆的计划。这个念头以一种巨大的力量和不可阻挡的趋势冲击着我,令我实在无法抗拒。

现在,强烈的欲望又使我激动不已,而且在好长时间内都无法控制住自己。我觉得自己热血沸腾,心跳加速,就像得了热病一样。当然,这只不过是头脑因为冲动而发热罢了。整整一夜,我就这样任凭思绪像脱缰的野马狂奔乱跑,直到最后精疲力竭,才昏昏睡去。可能有人认为,我在睡觉时也会梦见自己登上了大陆,可我并没有做这样的梦。我梦见的是有一天早晨,我像往常一样走出城堡,忽然发现海边有两只独木舟,载了十个野人登上岸,他们另外还押着一个野人,像是要把他在这里杀死吃掉的样子。突然之间,这个快要被杀的野人猛地一跳,然后就飞跑起来。我在睡梦中恍惚看到,他跑到城堡外那片茂密的小树林里藏了起来。我看到仅他一个人跑过来,其他野人并没有追赶他,便走了过去,向他微笑,叫他不要害怕。他立刻在我面前跪了下来,仿佛在向我求救。于是我向他指了指我的梯子,叫他顺着梯子爬上去,将他带到我的洞里,自此他就成为了我的仆人。我得到这个人之后,就自己对自己说:“我现在可以冒险向我想了好久的大陆出发了;因为这个人他可以做我的向导,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比如,什么地方能弄到需要的给养;告诉我什么地方是禁区,千万不能过去,免得被其他野人吃掉;告诉我哪些地方可以放心大胆地前去,而哪些地方必须马上躲开。”正在沾沾自喜地想着,我就醒了过来,起初还觉得自己有了可以逃走的希望,那种高兴是任何东西都无法形容的,等清醒过来之后,却发现原来刚刚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失望,整个人大为沮丧。

可是,通过这个梦境,我却为自己明确了一件事:我要想逃离这里。想要做到这点的唯一办法就是尽可能地弄到一个野人,而且,有这个可能性的话,最好是一个被其他野人带来准备杀死吃掉的俘虏。不过要实现这个计划有着极其困难的一面,那就是我必须要进攻一大队野人,并将他们杀得片甲不留。这种做法可以说是非常危险的,一个不慎就有可能出差错;不仅如此,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一想到同时要杀这么多人,要流这么多血,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虽然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使自己能够获救。我前面也已经提到过我为什么不去主动攻击野人的各种理由,所以我就不在此重复了。除此之外,我现在还可以头头是道地说出许多理由来证明我为什么应该攻击这些野人。比如说,这些野人是我的敌人,如果被他们抓到我,我绝对会被他们吃掉;再比如说,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是为了让自己得到拯救,完全是一种自卫的行为。因为,如果他们向我进攻,我也只能还击。如此这般,举出了一大堆理由。但是,只要一想到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让别人流血,我就感到非常害怕,无论怎么想都想不通。

两种相反的理由在我的脑海中斗来斗去,相互斗争了很长时间,我已经有点茫然不知所措了,但是我的内心经过了多次的较量之后,想要离开这岛的愿望终于压倒了另一个想法,占了上风,这也使我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尽一切可能,抓到一个野人,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必须要做的事就是考虑要如何行动了,但要在这个关键问题上作出决定对我来说却是很困难的。反正我一时间也想不出可行性比较大的办法,我决定还不如先仔细观察一下情况,看看他们什么时候能来,其他的事暂时就不考虑了,以后再看具体情况如何,见机行事就行。

这样决定以后,我就开始了外出侦察的工作。只要有空就去等候野人,这一等就等了一年半之久,直等得我又心生厌倦起来。在这期间,我几乎每天都要到岛西边或西南边去,看海面上是否有独木舟出现。可是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竟连一只独木舟的影子也没见到过,这真让我极为扫兴和懊丧。但是在这次等候中,有一点和上次不一样,那就是我没有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之中,一点一点地放弃自己的希望。相反,我等待的时间越长,渴望的心情就越强烈。一句话,我以前总是小心翼翼地躲避野人,不想看到他们,也不想被他们看到,可我现在却是在急切地盼望着见到他们。

与此同时,我又打起我的如意算盘来。我认为,假如能弄到一个,不,哪怕两三个野人来,我一定有能力管理好,叫他们服服帖帖地做我的奴隶,吩咐他们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而且,不管在什么时候都能使他们伤害不到我。这一幻想的确让我得意了很久。可是,一切依然没有动静。我所有的幻想和计划一直得不到落实,因为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野人到我这里来。

自从我心里开始盘算这个念头之后,又过了差不多一年半,这个期间我一直在反复酝酿和斟酌,可就是找不到适合的机会来实施我的计划。一天早晨,我惊奇地发现有不下五只独木舟停在靠近我城堡附近的海岸。船上的人都上了岸,已经看不到踪影。他们的人数使我的计划胎死腹中。因为海边的独木舟数量实在有点多,一般而言每个独木舟上都能乘坐五至六个甚至更多的人,这个时候我不知所措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才能使我单枪匹马地打败二三十人。我躺在城堡里,感觉一阵惆怅和难过。不过,我还是调整自己的情绪,使自己恢复常态,立即进入之前布置好的戒备状态,随时都准备采取行动。我等了很长时间,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动静,最后终于失去了耐心。我把枪放在梯子脚下,像以往那样,分作两步爬到了小山顶上,站在那里,免得把头露出来,让他们看见。在这里我通过望远镜观察到,他们不少于三十个人正点着一堆火,在那里烤肉,至于他们是怎样点燃火的,烧的又是什么,我却不知道,只见他们正在那里以他们那种野蛮的舞姿和舞步围着火堆跳舞。

当我正这样看他们的时候,通过望远镜,我看到有两个可怜的受害人从舢板里被拖了出来,看起来,他们是事先被放置在舢板里,现在拖出来准备屠杀的。这个时候,我看见其中一个野人被他们用一根木棍或者是一把木刀一顿暴揍,马上倒了下来,马上就有两三个野人跑了过来,用刀将他开膛破肚,准备用火烤来吃。至于另外一个野人,则茫然地站在旁边,等着其他人来处理他。突然,这个可怜的家伙看见绑着自己手脚的绳子似乎松了,而周围并没有人注意到这点,于是他有了逃命的机会,趁周围的人不注意,他突然跳出了其他野人的圈子,然后用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沿着海岸朝着我这边跑来,换句话说,他朝着我的住所附近跑来了。

我一见那个家伙朝我藏身的方向跑来,尤其是猛地一看,全部野人都在他身后紧紧追赶,说句实话,我当时真的吓坏了。我看出我的那天做的梦有一部分就要实现了,我料定这个野人为了躲避追杀一定会藏到我的小树林里来。可是,梦境中的其余部分却让我无法相信,就是那些野人不会来追捕他,也不会发现他躲藏在树林里。我还是站在原地没有动。后来,我发现来追他的仅仅只有三个人,所以胆子稍微大了一点。特别是我发现那个野人跑得非常快,比追他的那三个人要快得多,而且逐渐把他们越甩越远。只要他能再坚持跑上半小时,就可完全摆脱那些追捕者了。这个情况使我勇气倍增。

在这些家伙与我的城堡之间,隔着一条小河。关于这条小河,我在本书的开头部分就已经向大家提过了;我把遇难船上的东西搬下来的时候,就是进入了这条小河,然后顺着河流来到我的城堡,最后才把东西搬上岸的。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那个逃跑的野人必须要做的事很明确,他必须要游过这条河,否则,这个可怜虫一定会在河边被抓住。当那个逃跑的野人来到河边的时候,已经开始涨潮了,但是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毫不犹豫地纵身入水,大概划了三十来下水就游到了对岸,上了岸之后依然是健步如飞;而那三个追他的人来到河边之后,我发现只有其中两个人会游泳,剩下的那个人是个旱鸭子,只好老老实实地站在岸边,看着同伴游过河,至于自己也只好到此为止了;没过多久,他就灰溜溜地离开了,按原路返回;根据以后发生的情况来看,对于这个走掉的野人来说,他不会游泳其实是一件大好事呢。

根据我的观察与推测,后面那两人游泳的速度比前面逃跑那人要慢许多,他们过河所花的时间比前面那人多了整整一倍还不止。这真叫我激动不已,心想,机会终于来了,现在我又可以弄到个仆人了,或许他还可以做我的伙伴或帮手呢。而我像是得到了上天的召唤,要救这个可怜虫的命。我飞速下了梯子,带上了那两支长枪,我刚才说过,我事先把它们放在梯子下面,然后,又以同样的速度爬了上去,越过了山顶,朝海边奔去。由于我抄了一条很近的路,一路上又都是下坡路,所以,我一下子便插到了追捕者和逃亡者之间。我大声向那个逃跑的野人发出了呼喊。他朝后看了看,起先,他见到我跟见到他们一样害怕。但我向他招招手,示意他回来。与此同时,我又朝那两个前来追捕的野人慢慢走去。忽然,我向前面那个猛地扑了过去,用枪托将他击倒了但我不愿放枪,怕被其余的野人听见。其实距离很远,而且又看不到硝烟,即使听到声音,他们也不容易知道这是在干什么。把第一个野人击倒后,另一个来追赶的野人停住了脚步,好像害怕了。我飞快地向他迎去。但当我走近他时,我立刻发觉他拿了弓和箭,而且正准备向我射箭。这时我必须得先向他开枪了。我向他开两枪,第一枪就把他打死了。那可怜的正在逃跑的野人这时也停下了脚步,虽然看到他的两个敌人已经倒下或是死了,却又被我的枪声和火光吓坏了,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既不敢前进又不敢后退,但看起来他的意思还是倾向于逃跑。我又向他大声呼喊,打着手势叫他过来。他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开始挪动脚步向我这边走来,可是他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他停下的时候,我看到他浑身颤抖,大概以为自己现在又成了我的俘虏,我也会像杀他两个敌人那样把他杀死的。我一边示意他靠近我,一边做出各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他这才一步不停地慢慢向我走了过来。他每走十几步便趴在地上跪拜一下,似乎是在感谢我的搭救之恩。我面带微笑地看着他,用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打手势招呼他,让他再靠近一点。最后,他终于走到我跟前,冲着我跪了下来,先是亲吻地面,然后把头贴在地上,把我的一只脚放在他的头上,像是在行跪拜礼,以此宣誓愿做我的终身奴隶。我把他搀扶起来,对他百般抚慰,并尽我所能做出各种手势叫他不要害怕。就在这时,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因为我看见我用枪杆打倒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只是给我打昏了,现在他又开始苏醒过来。于是我把那野人指给他看,表示他没有死。他看见之后,就叽哩咕哝地向我说了几句话。我虽然不明白他的话,可是听起来却非常悦耳,因为除了我自己的声音以外,这是二十五年以来我第一次听见人的声音。可是现在已经没有时间来想这些事情了。那被打倒的野人现在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居然坐了起来。我看见我那野人这时又有点害怕起来,便举起我另外一杆枪,对准那个人,准备开枪。这时候,我那野人(我现在这样叫他了)向我做了一个动作,要求我把腰间挂的那把没有鞘的刀借给他。于是我就把刀借给他。他一拿到刀,就冲向他的敌人,动作干净利落,手起刀落,一下子就把那个野人的头砍下来了,那个动作完全胜过了德国刽子手。这让我大为惊讶,因为,我完全相信,这个野人在这之前,除了他们自己制作的木刀外,应该还从来没见过一把真正的刀。但就现在的情况来看,他们的木头刀应该也是又快又锋利的,砍头杀人照样可以一刀就人头落地。后来我从这个野人那里了解到,事实就是我想的那样。他们制作木刀所用的原料是一种很硬的木头,这种原料能让木刀又沉重又锋利。这个时候那个野人砍下了敌人的脑袋,然后带着胜利的微笑回到我面前,他把刀还给了我,然后又做了许多很复杂的手势,最后把他砍下来的那颗人头放在我的脚下。

但是,最让他感到惊奇的是,我是用什么方法在那么远的距离就能把另一个野人打死。他用手指了一下那个野人的尸体,希望我能让他过去看一下。我也向他打着手势,努力让他明白我的意思:我同意他去看那具尸体。他走到那个死人的旁边,整个人都惊呆了。他把死者翻来覆去地检查,仔细看子弹留下的伤口;那伤口位于胸前,肉眼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孔,留出来的血不是很多,因为这个人死得很彻底,这个时候,血已经不再往外流了。他拿走了死者的弓箭,然后走了回来,于是我也就离开了这里,走之前向他招了招手,让他跟着我走,一边还向他打着手势,意思是可能还会有更多的人来追杀他。

看到我的手势之后,他也就给我打手势来回答我,他表示要把那两具尸体都掩埋起来,这样做的话,后面追来的人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于是我又对他打手势,表示我同意他的做法。于是,他干开了,转眼之间就用手刨了一个坑,大小足以埋下第一个。接着,他便把那个死鬼拖进坑,盖上了土,然后,他又以同样的方式把另一个也埋掉了。我想,他埋那两个家伙前后只不过花了不到一刻钟。完了之后,我便叫他跟我走,但我没有带他去我的城堡,而是把他带到了远在岛的另一部分的我的地洞。我不想完全按照梦里的情形去做,就是说,在梦里,他是跑进我的树林里去藏身的。

到了我的新洞里,我拿了一些面包和一串葡萄干给他吃,又弄了点水给他喝。我发现,由于奔跑,他已饥渴万分。让他吃喝完毕后,我示意叫他躺下睡觉。我指着一块地方,那地方放着一大堆稻草,还有一条毛毯,以前我自己有时睡在那里。这个可怜虫躺到那儿后,便酣然睡去了。

他是个标致、帅气的小伙子,生得完美无瑕,四肢修长而强壮,但并不粗大,个子很高而身段匀称。据我估计年龄在二十六岁左右,他有一副好面孔,看上去非但没有狰狞可怖的样子,反而具有一种男人的阳刚气,但又有点欧洲人的和蔼可亲,尤其是他微笑的时候。他的头发又黑又长,但像羊毛似的鬈曲着,他的前额又高又大,一双大眼睛活泼有神。他的皮肤并不很黑,带点黄褐色,但又不是巴西、弗吉尼亚等其他美洲土著人那种丑陋的黄,而是一种很耀眼的橄榄色,难以形容的赏心悦目。他的脸庞圆润而又饱满,鼻子也是小巧玲珑,与黑人那种塌鼻子完全不一样,天生一张漂亮的嘴,薄薄的嘴唇,牙齿也非常整齐,象牙那样洁白。他只是打了一个盹儿,还没到半小时就醒了过来,跑出地洞来找我。我正在附近的圈地里给羊挤奶。他一眼瞥见我,跑过来,又匍匐在地,打出各种虔诚、感激的手势,做了各种古怪、滑稽的动作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最后,他又像上次那样把头贴在靠近我脚边的地上,把我的另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接着他又做出各种姿势,好像在向我表示他对我的屈从、降服和归顺,表示他愿意终身为我之奴,为我效命。我大致了解他的这些意思后,便告诉他,我对他非常满意。过了一会儿,我开始和他说话,并叫他跟我学着说。我首先告诉他,我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因为他是在这一天被我救出了性命,因此取这个名字来纪念这一天。我接着教他说“主人”一词,并叫他以后就这样称呼我。我还教他说“是”和“不是”,也同样告诉了他这两个词的意思。最后我在一个瓦罐里倒了点羊奶,递给他,让他先看着我如何在喝羊奶的时候用面包蘸着奶一块儿吃;然后,我给了他一块面包,让他照我的样子做;他照样子吃下去以后,兴奋地向我做出手势,表示味道好极了。

那天晚上我就陪他在那个地洞里过了一夜,天亮的时候,我向他招手,让他跟着我走,同时也让他明白,我要送他一些衣服。他很快就明白我的意思,好像还很高兴,因为这个时候的他光着身子,浑身上下一丝不挂。我们走到昨天他掩埋尸体的地方的时候,他马上就把那个地方指了出来,并且指给我看他作的记号,他向我打手势,表示我们可以把那两具尸体挖出来吃掉!明白了他的提议,我就装出了发怒的样子,表示我对吃人这种勾当是深恶痛绝的,并且做了几个样子给他看,表示我一想到食人这种勾当就忍不住想呕吐,然后我向他招手,让他离开这块地方。他马上很听话地走开了。然后我又将他带到我常去的那个小山顶上面,观察一下想杀他的人走了没有。我打开我的望远镜朝他们登陆的方向望了过去,马上就找到了他们昨天集会的地方,可是那些野人以及他们的独木舟都已经不见了。很明显,他们已经开船离开了,顺便也把他们的两个伙伴丢在这个岛上,根本就没有去寻找失踪的他们。

我并没有满足这一发现。现在,我的勇气倍增,好奇心也开始增大。所以,我带着我的仆人星期五,准备到那个地方看个究竟。我给他一把刀,让他好好拿在手里,他自己还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经知道,星期五是一个优秀的弓箭手。另外,我还让他帮我背一支枪,而我自己则背了两支。武装完毕之后,我们就向昨天那些野人聚集过的地方前进,因为我很想获得更多的更充分的有关野人方面的情报。但是一到那里,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幅惨绝人寰的画面,我血管里的血在一瞬间就冰冷了,心脏也差点停止了跳动。呈现在我面前的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对我而言真的是惨不忍睹,不过对星期五来说,这根本算不了什么。那里遍地都是死人的骨头和碎烂的人肉,鲜血染红那里的土地;那些人肉,有的已经吃了一半,有的则被砍烂了,还有的被烧焦了,弄得东一块西一块的,整块地上一片狼藉。总之,所有迹象都表明,他们在战胜敌人之后,在海边大开人肉宴,欢庆他们的胜利。我还看到了三个头颅、五只手、三到四根腿骨以及脚骨,除此之外还有许多身体的其他部位;根据星期五的手势我得知,他们总共带来了四个可以供他们大吃一顿的俘虏,其中的三个已经被吃掉,而他,星期五指了指他自己,则是第四个。他还让我了解,这些家伙同刚继位的部落首领大战了一场,而星期五看来是拥戴这个部落首领的;结果,对方在战斗中抓获了大量的俘虏,就把这些俘虏分别带到了几个地点去大吃一顿;他们到这里吃俘虏的事,与其他几处的这类事是一样的。

我吩咐星期五把这些骷髅、人骨、人肉,以及所有被野人吃剩的东西,通通收集起来,堆成了一堆,然后放一把火把它们全都烧成了灰烬。我看得出,星期五仍然垂涎于这些人肉,在本性上他仍然是个食人者。但因为我对这种行为表现出深恶痛绝的样子,甚至想都不愿意想,看到这种行为就恶心,所以他才不敢有所表示。同时,我又想办法让他明白,只要他胆敢吃人肉,我就把他杀掉。

办完这件事后,我们回到城堡。一回到家,我就为星期五忙碌起来。首先,我给了他一条亚麻短裤,这是我从那条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中找来的。我把短裤稍微修改一下后,他穿起来非常合适。然后,我又尽己所能用羊皮给他做了件背心。说句不算吹牛的话,我现在的缝纫手艺已经练得相当不错了。此外,我还给他做了一顶兔皮帽子,戴起来不仅合适,而且相当时髦。就这样,我给他拾掇出一身看上去颇为不错的穿戴。星期五看到自己和主人穿得差不多一样好,心中十分高兴。不过,他起初刚穿上这些衣服的时候,行动起来的确很不习惯,不仅裤子穿起来感到别扭,而且背心的袖口边也磨痛了他的肩膀和夹肢窝。后来我把磨痛他的部位重新加工放宽,加上他也逐渐地习惯了穿着,终于对穿衣戴帽这件事完全适应了。

我带他回到家里后,第二天,我便开始考虑找个地方安顿他。我不仅要使他住着舒服,还要使我自己安全。于是,我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给他搭起了一个小帐篷,正处于第一道围墙外边,第二道围墙里边。因为我的山洞原先就有一个小门作为入口,我又做了一个正式的门和一个木板门,然后放入洞口里边。我使它朝里开着,每天晚上就上了门,并把梯子也收起来,这样,星期五要想通过我里边的围墙来到我的身边,就必须先弄出一些声音,这样就会把我吵醒。因为第一道围墙我已经用柱子搭起了一层严实的屋顶,和岩壁相接,把我的帐篷全盖了起来。屋顶上又横搭了一些小木棍子代替椽子,木棍上又盖了一层厚厚的结实如芦苇的稻草。在搭梯子进出的缺口那里,我做了一个单面的假门,这个门从外面根本打不开,如果有人想要强行开门,它就会轰的一声全部坍塌,发出巨大的声响来警告我。每天晚上,我就把所有的武器都回收到自己身边来。

其实我完全没有必要采取那么多的预防措施,因为星期五对我而言真的是一个最可爱、最诚恳、最忠实的仆人,他完全不会发脾气,不对我闹别扭,没有心怀鬼胎,很听话,主动干活。他对我的感情非常深厚,就好像一个孩子面对他的父亲那样;我敢打包票,今后不管在什么样的场合,他都愿意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拯救我。他为我做的许多事情都可以证明这点,所以我对于他的忠诚心毫不怀疑,而且我也深信,在安全问题这方面,我根本用不着对他采取什么防范的措施。

上帝在他的统治中,尽管会把世界上许多动物使用天性的机会夺去,却仍旧把同样的天性,同样的理智,同样的爱,同样的善心和责任感,同样嫉恨恶事的本能,同样感恩、热诚、忠实的观念,同样为善的、知善的能力赋予了它们,与我们没什么两样;并且当上帝给它们机会表现这些才干和良知时,它们和我们一样,立即把上帝赋予它们的才干和良知发挥出来做各种善事,甚至比我们发挥得还要充分。对此,我感到非常惊讶。同时,想到这里,我又感到有点悲哀,因为众多的事实证明,我们文明人在发挥这些才干以及良知方面,反而比这些野人显得更加卑劣。尽管我们有能力,而且,还受到上帝孜孜不倦的教诲,上帝的圣灵以及语言的启示能让我们对事物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我也感到很奇怪,为什么除了我们这些文明人,上帝不给那些成千上百的生灵以同样的教诲和启示,让他们懂得何谓赎罪。我认为,如果我用这些可怜的野人作为判断的依据,那么,他们很多时候其实能比我们文明人做得更好。

关于这些问题,我有时甚至会想到头疼,以至于冒犯了上帝的统治权,认为他对世事的安排实在有失公正,因为他只把他的教诲给了一部分人,而另一部分人却什么都没有,但却又要这两部分人同时负起一样的义务和责任。但是最终我没有再对此事进行探究,因为我已经得出了两点结论:第一,我们都不太清楚上帝会这样处置他们到底是凭什么依据和律法,不过,上帝的本性一定是无限圣洁、无限公正的,所以,假如说这些人都被判定在上帝的恩泽范围外,一定是因为他们违背上帝的教导,之后犯下了罪孽,因为根据《圣经》中的说法,对于人们来说,上帝的教导就是我们必须要遵守的律法,而且根据这些人的良心所承认的法则来作为上帝判断好坏的标准,对他们的处置似乎也是公正的,虽然这种标准的基础我们到现在还不太清楚。第二,既然我们都是上帝这位陶工手中的一块小小的陶土,难道就没有这么一件陶器能够问他:“为什么你要把我做成这样?”

不过,还是让我来继续谈谈我的新伙伴吧。我很喜欢他,对他很满意。觉得有必要把每件东西都教给他,好使他对我有用,好听我使唤,对我有帮助。当然,我特别要教他说话,教他听懂我说的话。他比谁都学得快。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总是那么快乐,那么用功。当他听懂了我的话,或者让我明白了他的话的时候,他总是很高兴。所以,对我来说,跟他谈话是件愉快的事。现在,我又生活得从容自在起来。我甚至对自己说,要是不会再有野人来威胁我的安全,就是这辈子不从这里搬走我也不在乎。

回到城堡后两三天的时间里,我一直在想着一定要设法改掉星期五那种可怕的吃相,更重要的是戒掉他那想吃人肉的邪欲。我觉得应该让他尝尝其他肉类的味道,于是一天早晨,我带他到林中圈地去。我原本打算从自己的羊圈里找一只山羊,杀死后带回家煮了吃。可是走到半路上远远地看到一只母山羊躺在树荫下歇息,在它身边还趴着两只小山羊。我一把抓住星期五,用手暗示他站住,同时打出手势,叫他千万不要动。然后我端起枪,开枪打死了一只小羊。可怜的小伙子,上次看到我用枪打死他的对手的时候,因为离得太远,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因而也想象不出我是怎样把他的对手打死的。可这一次他就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开枪,这可真把他给吓坏了。只见他浑身颤抖,几乎要瘫倒在地的样子。他没有看到我射杀小羊,也不相信我已射杀了小羊,只是一个劲儿地撕扯着他的大衣,看看他哪儿受伤了没有。我马上便明白他是以为我要杀了他。他跑过来跪在我的面前,抱住我的双腿,说了一大堆我不明白的话,但我不难理解,他的意思是祈求我,不要杀了他。

我想办法叫他相信,我绝不会伤害他,我用手把他扶起来,对他大笑不止,并指了指我杀死的那只小羊,示意他跑过去拿过来,他照我的意思做了。但他还是惊奇不已,在那里仔细观察那只小羊是怎么死的,这时,我顺便又装上了我的枪。很快,我发现树上一只像鹰一样的大鸟正好在我的射程内,为了让星期五明白我的意图,我把他叫到身边,指指树上的鸟(其实是只鹦鹉,而我以为是只鹰),又指指我的枪,再指了指鹦鹉下面的地,我要让他亲眼看到我是怎么把鹦鹉打落在地的,让他明白我马上就要射杀那只鸟了。我开枪了,示意他朝那边看,他立刻看到鸟落下来。这一次他又目瞪口呆,尽管我给他作了种种解释。我发现他比以前更加惊奇了,因为他没有看见我往枪里装弹药,以为枪这东西能源源不断地制造死亡以及毁灭,能轻易地杀死近处和远处的人、野兽或鸟等任何东西。这件事所给他的惊讶,久久不能消失。我相信,如果我听其自然,他简直可以像崇拜神一样崇拜我和枪,至于那支枪,他一连很长时间都不敢动,然而却整天一个人同枪说话,与枪交谈,就好像枪会回答他一样,后来我听他亲口说,他如此做是求枪不要把他杀死。

且说我等他的惊讶略微缓和过来了一些,就指着那鸟,叫他去拿来。他跑过去,半天过后才回来,是由于那只鹦鹉中枪之后,并没完全死去,竟鼓着翅膀挣扎了好一段路;然而他最终找到了,捡起来拿给我。我见他对于我的枪完全莫名其妙,就趁这个机会再把它装上弹药,以便碰到其他任何目标的时候,随时开枪。可是找了很久,什么东西都没找到。我只好把那只小羊带回了家,当晚就把它剥了皮,切成一块一块的。我有一只专门用来煮肉的罐子,就用它把一部分肉煮了起来,做成了很好的肉汤。我自己先尝了一点,又分了一部分给他吃;他吃了之后,感觉非常满意,这些肉非常合他的胃口。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我吃肉汤的时候,居然习惯放盐。他向我打手势,表示他不喜欢吃盐,同时又拿了一点盐放进嘴里,做出想要呕吐的样子,呸呸地吐了一阵,又赶紧倒点清水漱口。另一方面,我也拿了一块没有盐的肉放进嘴里,假装呸呸地吐了一阵,表示如果菜里不放盐我就吃不进去,就好像他有盐就吃不进去一样。只可惜这没有用。他就是不喜欢在肉或汤里放盐。过了很久之后,他也只习惯在菜里放很少的一点盐。

吃过煮羊肉以及羊肉汤之后,我决定第二天再请他吃烤羊肉。我按照英式烤法,在火的两边分别插上一根带叉的木竿,然后在上面搭上一根横竿,再用绳子把羊肉吊在横竿上,让它不停地转动。星期五没有见过这种烤肉法,所以感觉十分惊异。但当他尝过了烤羊肉的味道之后,他用各种方法告诉我他非常喜欢这种味道,我当然了解他的意思。最后,他很郑重地告诉我,他从此再也不吃人肉了。听到他这么说,我感到非常愉快。

第二天,我让星期五干了一阵打谷的活,并用我之前说过的老办法将打下来的谷子筛了一下。没过多久,他已经能非常熟练地干这活了,技术与我的不相上下,特别是到了后来,当他得知这种工作的意义所在,得知这些谷物是用来制作面包的原料,整个人的干劲就更大了;因为在他筛好所有的谷子之后,我为他演示了一遍我做面包以及烤面包的全部过程,所以没有多长时间,星期五就已经包揽下了所有的家务活,而且干活的技术与我一样好。

现在,我又开始考虑到,目前已不再是一口人吃饭,而是两口人,因此,我的庄稼地的面积必须要扩展,播的种也得比过去多。我划出更大的一块地,并按以前的老方法,开始在四周围上篱笆。在干这项工作时,星期五不但很乐意、很卖力,甚至还非常开心。我把这项工作的意义告诉了他,让他明白,这是为了长谷子,为了做更多的面包,因为他现在跟我在一起,我必须有足够的面包够他也够我自己吃。他听了这话,显出很懂事的样子,并让我明白,由于现在多了他一个人,我得干比以前更多的活,所以只要我教他怎么干,他情愿为我多干一点。

这一年是我来孤岛后所过的最愉快的一年。星期五的英语已学得相当不错了,要他拿取的每一种物品,以及差遣他去的每一个地方,他基本上全能明白。他还很喜欢和我交谈,我也非常喜欢和他交谈。他没来之前,我很少有机会使用我的舌头,当然是指用舌头说话啦。现在,我终于又能全面发挥我舌头的功能了,这怎能不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啊!我不仅喜欢和星期五交谈,还对他的人品更为满意。在和他朝夕相处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感受到他的淳朴真诚,真是打心眼里喜欢他。而他对我的那份情感,我相信,也是真爱至极,超过爱世上任何一个人。

有一次,我存心想要试试他,看他是不是还在想念自己的故国。这个时候,他的英语水平已经很不错了,基本上能够回答我的所有问题了。于是我开始问他,他所在的那个部落是不是从来都没有打过败仗。他听了我的问题,微笑着说:“是啊,是啊,我们打仗打得很好。”他想要说明的是,我们总是打胜仗。于是我们展开了下面的谈话。

我问星期五:既然你们总是打胜仗,为什么你会做了其他部落的俘虏呢,星期五?

星期五:不管情况是怎么的,还是我的部落打赢的时候比较多。

主人:你们是怎么打赢他们的?如果你的部落将对手打败,为什么你还被捉住了呢?

星期五:我所在的那个地方,对方的人数比我们这边多;他们把一个,两个,三个以及我捉了起来。但是我们部落在别的地方打赢了他们;在打赢的那边他们好几千人都被我们捉住了。

主人:那为什么你们部落的人不从敌人的手里将你们抢回来呢?

星期五:因为对方用独木舟把被抓的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以及我全都带走了,那个时候我们部落还没有独木舟。

主人:那么,星期五,如果是你们部落捉到了俘虏又要如何处置他们呢?也是带走他们,然后吃掉他们吗?

星期五:是的,我们的部落也是食人部落,我们会把俘虏都吃光。

主人:你们部落的人习惯把人带到哪里去呢?

星期五:带去远离战场的其他地方,想去哪里就带去哪里。

主人:你的族人也来这个岛吗?

星期五:是啊,是啊,他们有时也来这里,不过也去别处。

主人:你曾经和他们来过这个地方吗?

星期五:是的,我以前来过这里(他用手指着岛的西北方向,那里大概是他们经常来的地方)。

通过这次谈话,我知道星期五过去也在那群野人中间,常常在岛的另一端上岸,干那种吃人的勾当,就像他这一次被带到岛上来,差一点也被别的野人吃掉一样。几天之后,我鼓起勇气,把他带到岛的另一边,也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那地方。他马上认出了那个地方。他告诉我,他曾经到过这个地方一次,在这里一共吃了二十个男人、两个女人以及一个小孩。他还不会使用英国的计数法,所以就用许多石块在地上排出了一行,又用手指了指那行石块告诉我这些数字。

我之所以把这段谈话叙述了出来,是因为它与下面的故事发展有关联。那就是,在我与他进行过这次谈话之后,我就询问他,这个小岛离对面的大陆到底有多远,独木舟往返两地是不是经常出事故?星期五告诉我出海没有任何危险,独木舟也从来没有出过事。只是出海没多久就会遇到一股海流,当然也有风在吹,而且是早上一个方向,到了下午又换另一个方向。

我以前以为这些不过是由于潮水的涨落造成的,到了后来才了解到,这是奥里诺科那条大河在涨潮以及退潮的时候,流量过大而引起的,因为后来我通过观察发现,这个小岛正处于这条大河的出海口上;至于我朝西部以及西北方向望去时看见的那片陆地,其实是一个名为特立尼达的大岛,它正好位于那条河河口的正北方。我向星期五提出了无数个问题,全部是有关那里的风土人情以及河海山川的,除此之外,还问了那一带有哪些部落;对于我的问题星期五都毫无保留地把他所知道的一切情况告诉了我;我问星期五他们那里的民族到底分为几个部落,都要怎么称呼,但是问来问去只问出了一个名称——加利布;我一听这个词的读音就知道,这里指的其实是加勒比人;在我以前看过的地图上,这些人分布在奥里诺科河口以及圭亚那和圣马尔塔附近。这时,他又指着我的胡子告诉我,在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地方,在月亮落下去的那边(其实,他是指他们家乡的西面),住着许多像我一样长着胡子的白人,他们杀死了许许多多的人(他用不合文法的英语对我说)。从他的话中,我一下子明白了,他指的是西班牙人。因为,他们在美洲的暴行已经远近闻名,无人不晓,所有部落的子子孙孙都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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