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沙云成了替罪羔羊(2/3)
盛森有不在场证据,监控里每个房间、案发附近主干道有交通摄像头的记录里,几乎都找不到盛森,况且报警时的时点,经证实,盛森正在一个公众场合参加活动至少停留了半个小时。
被害现场的监控显示只有沙云和盛林两个人出入,其他人都不在被害现场而且各自都有不在场笔录,暂且不好定性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那么嫌疑人,表象的证据都指向沙云。沙云被羁押。
英瑶马不停蹄地赶到穆哲的律所,让穆哲代理沙云案子。
穆哲说:“沙云没有作案动机,沙云和盛森是第一次见面,以前也不认识。”
英瑶说:“但是现场证据都显示只有他们两人,警方会往过失杀人方面去审讯。”
穆哲说:“摄像头拍到的沙云并没有看到脸,怎么就认定是沙云?帽子并不能代表帽子下面的人就是沙云。”
英瑶说:“是的,假设作案人换了沙云的衣服,戴着他的帽子,杀害被害人,再把衣服帽子换回去,很合理的解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